为贯彻落实《新津县关于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(新津府办发[2018]21号)文件精神,相关部门多措并举、齐心合力,助力我县乡村民宿产业绽放。一是正确引导促发展。鼓励民宿开办者依托梨花溪核心风景区等自然景观,向深度旅游开发,注重为游客提供人文、生态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动等生产生活体验形式。二是联合审查强服务。民宿开办者提出申办申请后,文体广新局牵头,组织行政审批局、规自局、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审查,从规建、环保等硬件设施和民宿旅游运营开展全方位指导。三是会商会审促落实。由县行政审批局现场踏勘中心牵头对乡村民宿申办涉及的商事登记、规划建设、社会事业等科室办理的证照进行会商会审,将所需办理证照相关材料一次性告知申办者并统一受理,各科室不再要求提交重复性申请材料,对办理营业执照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只做形式审查,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现场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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